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

新聞評析 - 參考南韓作法 鎖定大股東股票交易 證所稅傾向散戶免徵 法人難逃

        在某些人的過度反應及媒體的推波助瀾之下, 很多人都受到證所稅的影響而不知所措.


        我在前幾天大概就推測證所稅大概就是兩種人會被課到. 一是法人, 二是從股市賺很多的人. 法人不止指三大法人, 而是包含一般的公司, 而其會真正會被課到稅的原因在於兩稅合一. 在營所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一而對個人可扣抵的狀況下, 這才能達到量能課稅的目的. 故課法人的稅符合馬英久及劉憶如的量能課稅的本意.


        而在個人方面, 也只有兩種, 一是採最低稅賦制, 故上市公司的資本利得併入基本所得. 二是股份移轉時就依獲利分離課稅. 但這樣因稽征困難, 故會鎖定特定對象. 不過有一點大概是可以肯定的, 那就是一般散戶是不會課到稅的. 此點陳沖早也說過.


        股市是一場金錢的遊戲, 這中間不僅消息很多, 事實上騙局也很多. 要從股市穩定獲利的話, 除了要看得清楚甚麼叫做趨勢, 甚麼是一時的市場情緒, 甚麼又是場騙局外. 還要知道這個市場是由一群各懷鬼胎的人組合而成. 故在股市裡, 不要相信任何人, 也不要聽信任何話. 只能努力的學習, 養成獨立判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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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聯合報系/ udndata.com) 2012-04-05  08:30


我國一旦開徵證券資本利得稅,最可能師法南韓,即公司法人買賣股票一律納入課稅;個人則局部開徵,僅鎖定「大股東」的股票交易,課徵所得稅,散戶全數排除,繼續保有免稅優惠,以降低對股市的衝擊。


財政健全小組資本利得有價證券分組今(5)日將就檢討證券資本利得稅,展開第一場分組會議,由分組26位委員,進行徵免證所稅的實質討論。據指出,包括稽徵實務、稅收變動、證券交易稅率配套調整等關鍵議題,都會觸及。


財政部將在會中提出證券資本利得稅的國際比較資料,主要包括日本、南韓、香港、新加坡等亞洲鄰近國家做法。根據分析,國際間普遍均對法人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一般個人的證所稅,徵免規定並不一致,但多數採局部課徵。在維持台灣租稅競爭力的前提下,對個人全面開徵證所稅的機率,已微乎其微,但法人可能難逃復徵證所稅的命運。


目前台灣的證券資本利得稅主要透過最低稅負制課徵,基本所得額達200萬元的企業,所有的股票利得,均需報繳10%所得稅;基本所得額600萬元以上的家庭,則僅就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利得,繳納20%所得稅。免申報最低稅負的企業及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即可享有免稅。


依據國際資料比較,台灣資本利得總稅負在亞鄰國家屬中間偏低,有檢討調整的空間。


不過,因各國股市結構不同,財政部對於與台灣接近、均以散戶為主的韓國經驗最感興趣。


南韓對法人課稅,個人原則免稅,僅就持股或市值達一定額度的「大股東」課稅的做法,接近稅制改革「量能課稅」的目標。


南韓對個人「大股東」的定義是:移轉股票超過公司3%,或市值逾100億韓元者(約1億美元),即需就其證券交易利得,依持有期間、公司規模不同,居住者按10%到30%稅率分離課稅;非居住者則以出售收入的10%,或所得的25%從低課徵。證交所董事長薛琦,也是財政小組證所稅分組委員之一,他日前就公開表示贊同師法南韓的作法。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 則留言:

  1. 問題是這些大咖會更小心玩, 那股市不就冷了? 或換一個角度, 股市或許會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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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股市的量能可能是會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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