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 星期四

新聞評析 - WiMAX業者抗議要求大同電信換照再議 NCC:處分並無違失

     http://blog.xuite.net/seymourchen2003/twblog/103318052


    我兩年多前寫了以上這篇文章, 現在應驗了. 如今 WiMAX 業者做這種垂死的哀嚎又有何用呢?


     一個人要看得懂大勢所趨, 當取則取, 不能取也不要勉強, 否則只是越陷越深, 終究不可自拔.


 


=================================================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4-09-03 21:23


WiMAX業者在執照到期前積極爭取換照及技術升級,大同電信換照案,NCC決議不予換照,威達雲端董事長賴富源、全球一動董事長何薇玲今(3)日率領200多名員工前往NCC抗議,要求大同電信延照案再議;NCC下午回應指出,大同電信訴稱設備停止供應以致無法建設與事實不符,NCC所做處分並無違失。


大同電信無法換照,業者因此在日前刊登廣告痛批馬政府「養、套、殺」,NCC罔顧業者及用戶的權益;WiMAX業者包括大同電信、威達雲端、威邁思及全球移動員工200多人,今日在賴富源、何薇玲率領下前往NCC抗議,希望讓大同電信延照案再議,否則將影響員工200個家庭,800多人的生計,抗議人員更在NCC大門前焚燒紙錢哀悼WiMAX產業,要求大同電信延照案再議,否則一星期後要再發動抗議,賴富源更是激動的下跪跟員工道歉;業者強調,將進行行政救濟及申請國賠。


NCC表示,大同電信9月3日向行政院及NCC提出陳情書,訴稱WiMAX 1.0設備廠商已停產,NCC未准予技術升級致無法採用WiMAX 1.5或WiMAX 2.1設備乙節,NCC表示,大同電信在6年執照內,在WiMAX 1.0設備供應充裕期間,未依自身所提事業計畫書期程積極建置網路提供服務,其所訴因設備停止供應以致無法建設,與事實不符。


NCC指出,大同電信自97年7月2日獲NCC核准系統架設許可開始,於98年至101年的4年期間,在WiMAX 1.0基地臺設備供應充裕時,僅設置304臺基地臺,未全力辦理基地臺建設,至102年6月為達成基地臺人口涵蓋率70%取回履約保證金的法定義務時,始大量購置向下相容之WiMAX升級版基地臺377臺,惟仍未達到事業計畫書承諾事項。


NCC強調,大同電信於取得公共頻率資源後,未依自身所提事業計畫書承諾於規劃期間內積極建置基地臺(1837臺),反而訴稱無WiMAX 1.0基地臺致無法建設WiMAX網路,明顯與事實不符,且其未履行事業計畫書承諾事項,不符合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46條換照規定,NCC做成不予換照處分並無違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